- 关于开展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目标
关于开展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目标
责任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建筑、市政施工企业、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施工企业、监理单位与我局建筑工程管理处签订的《2011年度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决定对全市建筑、市政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进行工作考核,具体考核内容如下:
一、考核对象
在昆山市范围内注册的建筑、市政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和进昆承接工程的外地建筑、市政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
二、考核内容
主要是根据施工企业、监理单位与我局建筑工程管理处签订的《2011年度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管理责任书》内容和要求进行考核。
三、考核办法
每年考核一次,并在网上公示考核结果的等次排名,同时将考核结果列为我局年终对各施工企业、监理单位综合考评的依据。
全年考核结果排名在前的将对其进行表彰奖励,全年考核结果排名在后(本地房建企业末10位、市政企业末5位、监理单位末3位)的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应邀请安全评价机构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状况进行综合评估,并将评估报告送我局安监站备案。未邀请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生产条件评估的或者评估不合格的企业将限制在昆山市承接业务。
各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年度基本标准分为80分
(一)加分项目
1.文明工地创建
(1)房建工程:
昆山市级文明工地(每5000㎡加0.05分);
苏州市级文明工地(每5000㎡加0.1分);
江苏省级文明工地(每5000㎡加0.15分);
“AAA”级文明工地(每5000㎡加0.2分)。
(2)市政及装饰工程:
昆山市级文明工地(每个项目加0.3分);
苏州市级文明工地(每个项目加0.4分);
江苏省级文明工地(每个项目加0.5分)。
2.标准化管理
推荐为“区、镇建筑安全文明施工观摩会”的项目(每个项目加0.5分);
推荐为“全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观摩会”的项目(每个项目加1分)。
(二)扣分项目
1.网上通报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中被网上通报的(每个项目扣1分);
项目安全负责人和安全员延长押证的(每次扣0.5分)。
2.安全事故
工伤事故处理不当引起社会矛盾的(每次扣0.5分);
在社会上造成影响较大的(每次扣1分);
死亡事故(每人次扣5分)。
3.其他规定
企业每月组织一次自查自纠活动并上报市安监站(缺一次扣0.1);
未参加各类会议、培训教育活动(每次活动扣0.1分);
未签订《2011年度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管理责任书》(扣1分);
上级主管部门检查中受到批评(每个项目扣1分)。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抄报:夏小良副市长
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1年2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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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12-57151299
传真:0512-57900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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