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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开展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及持证上岗专项检查的通知
  • 各区镇建设管理部门,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减少和避免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苏建质安〔2013〕592号文件相关要求,现决定从12月16日起组织开展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3年12月16日至12月25日,为企业自查自纠阶段。2013年12月26日至2014年1月8日为巡查阶段。

    二、检查内容

    (一)施工现场是否明确划分禁火作业区、仓库区、办公区、生活区等,各区域间是否有可靠防火间距,是否有消防通道,临时设施的搭设是否符合《关于加强建筑工程临时设施管理的通知》(昆建〔2009〕201号)文件要求。

    (二)施工现场是否根据施工作业条件订立了消防制度或消防措施,并记录落实情况;对职工是否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并指导职工在发生火灾时如何自救或报警;施工现场动火是否履行报批手续,施工时是否有防范措施和专人监护。

    (三)宿舍、办公用房搭设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是否为A级,高层建筑、既有建筑外墙改造时外脚手架的安全防护网及临时疏散通道的安全防护网是否采用阻燃型安全防护网;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的贮水池、消防栓泵、室内消防竖管及水泵接合器是否符合要求且设置醒目标识。

    (四)食堂的防火措施是否符合要求,职工宿舍内有无存放各类易燃易爆物品及私自烧煮现象,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是否设置有效的限流器;民工宿舍、木工间、油漆仓库、配电房等重点防火部位是否配有足够的灭火器,灭火器材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有专人负责。     

    (五)易燃易爆物品和压缩气体瓶,是否设有专用仓库,分类、分组、分堆隔离存放且通风良好;锅炉压力容器使用是否经专业部门检查批准。

    (六)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证书是否有效、人证是否一致。

    (七)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体系、脚手架、以及起重吊装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实施情况。

    三、检查方法

    (一)本次检查以企业自查为主,检查要覆盖到每个施工现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必须立即落实整改,整改仍然不合格的,要求给予停工整改,并严密监控。请各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将《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存放施工现场备查。       

    (二)市安监站、各区镇建设管理部门将根据企业的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对未很好地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安全制度不健全,消防措施不到位,持证上岗不符合相关规定、安全隐患严重的工程,责令停工整改,并依法对相关单位进行处罚。

    (三)各区镇建设管理部门于2014年1月10日前将检查情况报昆山市建筑安全监督站216室,汇总情况主要含检查基本情况、存在主要问题、签发停工(限期整改)通知书情况、建议通报批评项目、下一步工作建议(打算)等内容,并将停工(限期整改)通知书和特殊工种证书不符合要求(未持证上岗、证书未年审、假证、人证不一致)详细名单(施工单位、工程名称、证书类别、姓名、证书号、存在问题等信息)附后一并上报。
      
    昆山市建筑安全监督站 

      二○一三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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