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请假事项通知
昆山智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ZC【2013-0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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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知
各部门、项目监理组:
为进一步明确请销假制度规定如下:
a.请假的必须实行逐级请销假制度,经总经理同意后方有效。
b.事假必须提前填写《请假调休单》,请半天的提前半天向工地总监批准方可请假,一天及以上需至少提前一天经工地总监批准后申报办公室,经总经理同意后方可请假。
c.病假请假一天以上(包括1天)必须有医院证明,需先和工地总监请假签字后,然后上报办公室。
d.婚假请假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不含休息日)。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休息日)。必须提前三天写请假单让总监签字后,上报办公室。
e. 产假:女方基本产假不少于98天,如符合晚育、难产者均按国家规定假期休假。产假需要提前10天写请假单让总监签字后,上报办公室。
f. 丧假(以直系亲属为准):假期为5天。需要补请假单附关系证明(让村里开盖公章)。
备注:特殊情况请假当时没办法填请假单的必须电话通知工地总监,总监打电话告知办公室。上班第一天补请假单。
特此公告!
昆山智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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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512-57900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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